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简称“体测”。每位在校大学生每年都应至少完成一次体测。
一、 测试项目及权重
类型 |
项目 |
成绩权重(%) |
身体形态 |
体重指数(BMI) |
15 |
身体机能 |
肺活量 |
15 |
身体素质 |
50米跑 |
20 |
坐位体前屈 |
10 |
立定跳远 |
10 |
引体向上(男)/1分钟仰卧起坐(女) |
10 |
1000m跑(男)/800m跑(女) |
20 |
注:1.体重指数(BMI)=体重(kg)/身高的平方(㎡) 2.新生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在体检时完成测试。 |
二、体测学期及时间
在校生在第一、三、四学期各接受一次体测。第一、三学期测试一般安排在第9教学周,第四学期一般安排在第5教学周,均以体测达标运动会形式进行测试。
部分学生须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抽检名单,于每年5月接受省级抽测。抽测成绩合格的学生当年度不再参加体测。
三、参测学生
第一、三学期参测学生为全体在校生;第四学期参测学生为大二年级在校生。所有参测学生应保证身体无不适症状,能够完成体测所有项目。
四、免测及办理流程
(一)体测免测条件
因身体异常、病、残、弱等原因,无法完成全部测试项目的学生,并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“诊断证明”。
(二)办理流程
每学期第2教学周开始办理免测或体育保健,采用线上办理,流程如下:
1.辅导员审核学生身体状况后,线上填写“体测免测流程”或“体育保健”,规范填写本班所有申请“体测免测”或“体育保健”学生信息。
2.上传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“诊断证明”扫描件,以“系院名+姓名+学号”命名。
3.校医院、体育教研室审核完毕后为“体测免测”“体育保健”申请成功,应及时向辅导员确认。
五、补测
体测不合格的学生及未完成全部项目测试的学生,应按时参加系院安排的体质强健计划,体质提升后可进行补测。
1.第一次集中补测:在体测达标运动会期间,由系院集中组织未完成全部测试项目的学生进行补测。
2.第二次提升补测:成绩公示后,体测不及格学生可向体育教师申请随堂补测一次,一般在12-13周进行。
两次补测仍不及格,则当年度体测成绩不及格。
六、成绩查询
体测结束1周后,学生可通过用校园网自行登录查询成绩。网址:http://10.255.100.151/,账号为学号,密码为学号或123456。
七、体测总成绩
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全部3次体测,体测总成绩=(第一学期成绩+第三学期成绩)÷2×50%+第四学期成绩×50%。毕业时,成绩单列入学生档案。
八、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等级证书
学生体测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,毕业时可获得由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等级证书。等级划分如下:
毕业成绩 |
等级 |
证书等级 |
90.0及以上 |
优秀 |
优秀 |
80.0—89.9 |
良好 |
良好 |
60.0—79.9 |
及格 |
及格 |
60.0以下 |
不及格 |
不颁发证书 |
九、体测成绩影响
根据国家相关制度、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,学生体质健康达标、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。体测合格将逐步列入学校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条件。
基础教学部
2025年9月18日